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最近三年

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最近三年

审计质量低下,一直备受公众质疑、学者诟病,业内也大声疾呼多年。

因为审计质量不高,导致审计失败案例频发,财务造假现象久治不愈—于是,监管机构“零容忍”,掀起行业整治风暴。

更新了执业准则的最新规范、完善了行业监管的制度约束、惩治了违规执业者的害群之马,甚至上升到修订法律、国家顶层的系统性规范意见、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式的惩戒……这些年,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各项措施,做了很多努力

然,风浪过后,审计质量依然不高。

一轮,又一轮,30年风雨兼程。

究竟是“监”的不彻底,“管”的不及时,“罚”的不够力,还是查不出“病因”所以久治无果?亦或是找不到“良药”所以顽疾难愈?

或许,能从下面的一则监管文书中,找出一些脉象……

检查发现的问题

3月中下旬至今,某省财政厅陆续发布多份行政处理决定,对该省部分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的执业质量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理

因被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不一,这些格式统一的处理决定也长短不一—但让审计云略感诧异的是,这多份行政文书最终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几乎一致:责令限期整改。

其中一份,也是所有公开文书中发现问题最多、篇幅最长、字数最多(达1.73万字)处理决定书(点击 阅读原文浏览该行政处理决定全文)。

这份(包括同期披露的针对其他各家事务所)处理决定公开文书,详尽描述了海南XX所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完成的16份业务报告(其中审计报告13份、验资报告3份)检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及对应问题违反的相应准则规定,当然最后也完整披露了财政机关最终做出的各项行政处理决定。

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最近三年

审计云细读之后,对处理决定披露的所有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归类,按照业务项目逐个来盘点一下:

Y01、海南XX软件开发公司验资报告

未编制业务承接阶段底稿,缺少业务承接阶段审计工作记录。

Y02、海南XX建筑公司设立验资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获取的验资依据不充分:底稿显示,验资投入资金笔数多达1181笔,首笔(2020年7月10日)增资款与末笔(2021年7月9日)增资款日期横跨一整年,该验资报告出具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但未取得首笔增资款出资之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的对账单,未核验收款金额、币种、日期等是否与收款凭证一致,未核实资金是否存在抽逃、关联方占用等情况。

以往的验资失败案例中,一笔资金重复存入银行账户,1万存10次就是10万,这种最原始的出资舞弊手法,CPA都不去验证和排查吗?

Y03、海南XX建筑公司设立验资报告

1.未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实施检查程序:底稿中收集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等财务资料,但未对《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中的“其他”1,368万元、“农村信用社356户”2,650万元、“农村信用社545户”165万元的形成原因进行检查,也未对《其他应付款明细表》中应付股东杨某某款项1,247.80万元实施检查程序。

2.获取的验资依据不充分:设立验资金额为1亿元,底稿中2021年12月29日对账单的资金余额为151万元,未收集实收资本投入起始日(2021年11月10日)至验资报告日(2021年12月30日)的完整对账单,未核实资金是否存在抽逃、关联方占用等情况。

S01、海南XX软件开发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承接阶段:1.《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不明确。11份年度财务报表共性问题,审计报告底稿中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一条第一款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企业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不明确。

看来是该所财务报表审计通用的《业务约定书》模板错了。

2.缺少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11份财务报表审计的共性问题2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期初数实施审计程序:11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共性问题3,所抽查的11个项目均为该所首次承接的业务,但未对期初数实施任何审计程序,底稿中缺少对期初数认定的相关记录。

2.函证程序未完全执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916.38万元,银行账户总计12个。底稿中仅对其中一个账户实施函证,且银行回函时间(2022年3月21日)晚于审计报告出具时间(2022年3月7日);其余11个银行账户均未实施函证, 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3.未对资产的累计折旧、摊销实施重新计算程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期末审定数3,603.47万元、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483.75万元,但未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实施重新计算程序。

4.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替代测试表》《预收款项替代测试表》显示,北京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XX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500万元及156.25万元,该所在实施函证程序未收到回函的情况下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但未对需要核对的内容进行检查,未取得相关记账凭证及合同协议,替代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5.未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保持职业怀疑态度:长期股权投资期末审定数4,915.77万元,其中深圳市XX精密磨具有限公司3,910.77万元(占比79.6%),后附的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显示其净资产期末余额1,127.94万元,与期末审定数差异2,782.83万元(差异-71.2%),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该所未对该减值迹象予以关注并调整。

(对于上文提到的财务报表审计3个共性问题,下文统一省略,不再赘述)

S02、海南XX石化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长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5,999万元,底稿中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对资产的累计折旧、摊销、应付利息实施重新计算程序: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3,611万元、无形资产摊销金额116万元,未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实施重新计算程序;应付利息期末余额10,117万元,未结合贷款合同及期限对应付利息余额进行重新计算。

3.未对应付职工薪酬实施检查程序:应付职工薪酬余额348万元,底稿中未对工资奖金计提的准确性进行复核,也未追查后续工资奖金的发放情况。

4.未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回函差异、长期待摊费用错报、资本公积错报予以关注,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态度:

①《其他应收款明细审定表》显示应收珠海XX船务有限公司179万元,后附询证回函金额140万元,差异39万元;《其他应付款明细审定表》显示应付珠海XX石化储运有限公司85万元、后附询证回函金额118万元,差异33万元,未对上述差异予以关注。

②长期待摊费用期末原值494万元,其中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及高新专项审计费用11万元应列入当期损益,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检修费339万元,未对该检修费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及摊销期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③资本公积期末余额72.17万元,其中72.1万元是2014年收到XX财政局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将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资本公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该所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

S03、海南XX建筑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1,117.71万元,底稿中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对现金、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现金期末余额0.2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92.44万元,底稿中没有库存现金及固定资产的监盘时间、地点、过程、工作小结等监盘记录,未对现金、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

3.未对管理费用科目实施分析程序,缺少对费用变动的分析检查记录:

4.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3,862.32万元,底稿中仅有海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2万元,占比0.06%)的回函,但缺少邮寄发函、收到回函的轨迹证据,不能证明函证的真实性;未函证金额占比99.94%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78,188.65万元、51,182.37万元,底稿中获取的2份预收款项回函及3份其他应付款回函,缺少邮寄发函、收到回函的轨迹证据,不能证明函证的真实性。

5.未对同时存在的大额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项、实收资本错报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①应收账款、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138,623.2万元、78,188.65万元,分别占资产、负债总额的72%、63%,均属财务报表的重大科目。底稿中未对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同时规模大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也未取得相关合同、工程进度资料等核对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合理性。

②实收资本期末余额54,827.35万元,投资者3人,其中1人为杨某某(3,600万元)。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投资者仅2人,无杨某某。账面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不一致,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

S04、海南XX房地产开发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会计估计不合规事项予以关注并调整:包括本项目在内的10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共性问题4)涉及的被审计单位应收款坏账政策均为个别认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第二条第一款“……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的规定,未对会计估计不合规事项予以关注并调整。

2.未对货币资金为0、在建工程真实性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①财务报表显示货币资金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未对该异常情况予以关注,底稿中没有货币资金科目的审计记录,也未获取被审计单位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企业征信报告等佐证资料。

②在建工程期初、期末余额均为849.16万元,底稿中的其他证明文件显示XX公寓工程项目已于2012年完工。该所未对在建工程的真实性予以关注,底稿中缺少对在建工程的监盘、产权核对、工程状态、合同核对记录等佐证资料。

业务完成阶段:

1.审计报告正文中的标题、内容等不正确:该审计项目的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报告正文第一部分的标题、第二部分未规范表述为“一、保留意见”、“……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且第一部分第三段中“贵公司已通过2021年度财政年检(注:实际为建账年检),办理财政年检提交的2021年度会计报表数据与出具的财务报告数据一致”的表述与保留意见无关,应作为其他事项进行描述。

2.未获取其他信息但出具带有“其他信息”段的审计报告:包括本项目在内的9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带有“其他信息”段(共性问题5)。根据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在取得企业年度报告并阅读其他信息的情况下才在审计报告中撰写“其他信息”段。上述被审计单位均不是上市实体,也未编制年度报告。该所在上述9份审计报告的“其他信息”段均表述已阅读其他信息,与事实不符。

3.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不充分:报告正文第二部分“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第一段表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XX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24,692,847.27元,占公司总资产的74.41%”,仅说明了存在1笔关联方往来款,未对占用资金是否存在错报、错报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描述,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不充分。

S05、海南XX实业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其他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9,689万元,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存货期末余额1,095万元,仅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表,未实施监盘程序。

3.未对应收票据实施检查程序:未对应收票据发生额15,500万元实施任何审计程序,无相关审计记录。

S06、海南XX饲料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银行存款、借款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127.91万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570万元,底稿中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对部分损益科目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包括本项目在内的3份报告(共性问题6)均缺少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当期发生额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的记录。

3.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预付款项及应付账款期末审定数分别为4,700.05万元、2,140.02万元,该所对未回函的5家企业的期末余额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但未对替代测试需要核对的内容进行检查,未取得送货单、验货单及销售发票,也未取得相关记账凭证及合同协议,替代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4.获取的实收资本依据不充分:期末实收资本500万元,后附记账凭证显示上述实收资本均以现金方式缴足。未取得现金缴存单及验资报告,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S07、三亚XX旅业发展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计划阶段:审计计划不完整,底稿中的《审计总体工作计划》未填列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银行存款、借款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540万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0,000万元,底稿中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获取长期股权投资计价认定的证据: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3,987万元,底稿中缺少该余额认定的过程记录,也未收集被投资单位的章程、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3.未对其他应付款错报、资本公积错报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①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显示,2020年末1至2年账龄的其他应付款余额28万元(顺延至2021年末的账龄为2至3年),2021年末2至3年账龄的其他应付款余额27,638万元,后者不应大于前者,账龄划分存在错误,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

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显示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8,725万元,其中接受捐赠的8.70万元应列入当期损益,该所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

S08、海南XX实业投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64.39万元,但底稿中均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存货期末余额3,175.41万元,底稿中缺少对存货实施监盘的记录,未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

3.未对个人大额预付款项、个人大额其他应收款、资本公积、应缴税费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952.79万元,其中余额前5名均为个人,金额共计9,642.72万元,占比88%。企业与个人发生大量交易,往来款项明显不合理,但未对此事项予以关注。底稿中无相关合同、凭证检查记录以及对重要往来款的函证记录等审计证据,仅有的3份询证函均缺少邮寄发函、收到回函的轨迹证据,其中2份回函的签名字迹雷同。

②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277.56万元,其中余额第2至第5名均为个人,金额共计1,230.86万元,占比54%。企业与个人发生大量交易,往来款项明显不合理,但未对此事项予以关注。底稿中无相关合同、凭证检查记录以及对重要往来款的函证记录等审计证据,仅有的3份询证函均缺少邮寄发函、收到回函的轨迹证据。

③资本公积期末余额4,800万元,是股东刘某2021年12月31日放弃其债权后的捐赠,审计说明为“资本公积的银行转账单据详见2022第XX号专项审计工作底稿”;相应的专项审计报告底稿中的审计说明为“实收、资本公积凭证详见2021年度抽凭页”。两份底稿互相索引,但均无股东刘某其他应付款4,800万元形成过程的审核记录。

④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04万元,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0元、应交印花税208.50元。底稿中所收集的公司股东会决议、《资本公积凭证抽查表》显示大股东刘某2021年12月31日向被审计单位捐赠4,800万元。被审计单位应分别按照捐赠额的25%、0.5‰计缴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印花税2.40万元,但未计缴导致账面应交税费存在错报1,202.40万元。该所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

业务完成阶段:该项目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报告正文缺少第二部分标题“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S09、海南XX集团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实质性程序实施阶段:

1.未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16.20万元,但底稿中均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未对现金、存货实施监盘程序:现金、存货期末余额分别为6.38万元、2,686.28万元,底稿中缺少库存现金、存货的监盘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及说明等监盘记录,未对现金、存货实施监盘程序。

3.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770.67万元,底稿中仅有海南XX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2万元,占比0.25%)、沈某某(17.64万元,占比0.37%)的询证回函,但缺少邮寄发函、收到回函的轨迹证据,不能证明函证的真实性;未函证金额(4,741.03万元)占比99.38%,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731.57万元,底稿中获取了被询证者(个人)签名的回函,但缺少邮寄发函、收到回函的轨迹证据,也未取得被询证者的身份证件,不能证明函证的真实性。

4.未对潜在的债务、资产受限情况、应收账款真实性、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程度、应付账款真实性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①货币资金底稿中的平安银行**0901账户2020年12月对账单显示,被审计单位2020年12月28日收到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82万元,表明被审计单位可能从事保理业务交易,存在潜在的负债、资产受限情况。该所未对该事项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底稿中缺少与该类交易相关的合同查验、企业征信报告等记录。

②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770.67万元,其中应收“三亚XX车库雨棚、合院、公寓”余额690.29万元(占比14 %)、“文昌冯家湾”余额539.17万元(占比11%)、“海口美兰机场”余额369.55万元(占比8%)、“万宁中海”余额223.11万元(5%)的债务人名称不规范,并非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该所未对该事项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底稿中缺少对上述债务人的函证、合同查验等真实性检查记录。

③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593.63万元,其中“海南XX贸易有限公司”余额1,000万元(占比26%)、“海口XX实业有限公司”余额950万元(占比24%)、“海口XX农业开发公司”余额500万元(占比13%)账龄均为3年以上,存在不能收回的可能。该所未对该事项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底稿中缺少对上述余额的函证、合同查验、未还款原因等检查记录,也未对上述款项的收回可能性进行测试。

④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738.52万元,其中“广东XX铝厂”余额407.53万元(占比23%)、“海南格兰特/海南海波”余额357.07万元(占比21%)、“广东XX铝板”余额95.88万元(占比6%)的债权人名称不规范,并非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该所未对该事项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底稿中缺少对上述债权人的函证、合同查验等真实性检查记录。

业务完成阶段:

1.未强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被审计单位海南XX集团有限公司拥有7家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海南XX集团有限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该所审定的财务报表仅为海南XX集团有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并非合并财务报表,该所未在单体审计报告中强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对存在明显多处错报的财报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

①未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底稿显示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工程施工收入,按照发票金额全部确认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全部确认为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存货的要求,存在错报,但该所未予以关注并调整。

②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的账龄披露为:2019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1,840.38万元(顺延至2020年末的账龄为1至2年),2020年末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2,124.7万元;“应付账款”的账龄披露为:2019年末2至3年、3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0元、871.32万元(顺延至2020年末的账龄均为3年以上),2020年末3年以上账龄的应付账款余额944.42万元。后者均不应大于前者,账龄划分存在错误,该所未对上述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

③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3,361.23万元,其中海南XX工业有限公司余额914.17万元。底稿中的《验资报告》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资料显示,被审计单位用于对海南XX工业有限公司出资的加工中心及其土地的产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海南XX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真实,该所未对该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

④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0.35万元,存在以下错报:一是应交增值税审定金额-88.48万元未按规定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二是应交营业税审定金额-11.8万元存在错报,营业税已于2017年11月被全面取消;三是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审定金额-11.19万元、应交房产税审定金额-0.83万元存在错报,底稿中的2020年12期《税收完税证明》显示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已足额缴纳,但该所未对上述错报予以关注并调整。

⑤未对会计政策披露错误予以关注和更正:后附财务报表附注第10页第三段表述“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测试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2.9”,但附注2.9实为固定资产相关会计政策,且附注中均未披露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测试准备计提方法,该所未对会计政策披露错误予以关注和更正。

S10、海南XX工程技术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1.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不充分:报告正文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表述为“贵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未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加以核实”,底稿中缺少风险评估以及各科目无法认定的相关记录,也没有与治理层沟通拟出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记录,不能证明被审计单位未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报告正文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及其应用指南的格式撰写,报告格式不规范

3.系统报备的审计意见类型有误:本项目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但在省注协业务报备系统中错误报备为“保留意见”。

S11、海南XX实业公司2020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1.未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19.40万元,但底稿中均缺少实施函证的记录,也未说明不实施函证的理由。

2.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底稿中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显示,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期末余额2,700万元,该所在实施函证程序未收到回函的情况下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但未对替代测试需要核对的内容进行检查,未取得相关记账凭证及合同协议,替代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S12、海南XX软件开发公司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1.审计计划未确定重要性水平:底稿中的《审计风险、重要性标准评估表》未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底稿记载的原因为“专项审计不涉及重要性金额”。

2.未对直接投入费用、人工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审定2018年至2020年直接投入费用2,478.35万元、人工费用8,032.36万元,底稿中缺少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的记录。

3.未对研发费用实施检查程序:审定2018年至2020年研究开发费用总计11,097.10万元,均未实施凭证检查程序。

4.获取的研发费用确认依据不充分:审定人工费用8,032.36万元,未取得研发人员的工作记录、研发项目工作分配表和对应的工资归集分配计算表、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缴纳资料。

5.管理层声明书不规范:包括本项目在内的3份报告的底稿中的管理层声明书均缺少财务负责人签章(共性问题7),其中2份还缺少法定代表人签章,1份未加盖公章。

S13、海南XX生物科技公司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获取的研发费用确认证据不充分:底稿中未收集研发人员劳动合同、工时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未获取表明差旅费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证据,未收集研发项目占用固定资产明细及其折旧情况,获取的人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依据不合理。

超胜任能力执业

除了上述16个被检查项目存在的个性问题之外,处理决定还披露了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问题:

该所两名注册会计师王某、傅某在行业管理系统报备的2022年上半年审计报告数量分别为618份、519份,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注册会计师签署同一企业集团内多份子公司审计报告的按1家计算,两名注册会计师实际出具的审计报告份数分别为184份、121份,平均1天、1.5天出具1份审计报告。

该所在业务承接、人员委派方面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王某、傅某承办与自身执业能力不匹配的业务,本次抽查的13份审计报告中有8份为2022年上半年二人共同签字,均存在审计程序明显缺失的问题,审计报告质量较差

这执业质量,看得审计云也是酔了。

处理决定

重点来了。

某省财政厅针对该所存在的审计程序明显缺失、已审财务报表仍存在多处重大错报、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审计报告不规范的执业质量(较差)问题,以及注册会计师超胜任能力执业问题,最终的处理决定是:

(一)关于未编制业务承接阶段底稿、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不明确、缺少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规范审计工作流程,加强项目承接阶段的审计底稿编制;加强业务约定书的管理,在开展审计业务之前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权利义务;重视对项目组职业道德规范的监督和管控,加强对业务人员独立性的审查,承接业务时要评估各项因素对于遵守独立性的影响,并记录和确认形成的结论。

(二)关于审计计划不完整、未确定重要性水平的问题,按照……的相关规定,责令完善审计计划的性质、时间、范围,合理确定鉴证类业务的重要性水平,切实发挥审计计划和重要性水平的指导作用。

(三)关于未对期初数实施审计程序、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验资)证据不充分不恰当、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问题,按照……等相关规定,责令该所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相关要求,补充实施并完整记录函证、监盘、检查、分析、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恰当。

(四)关于管理层声明书不规范、未强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审计报告格式不规范、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不充分的问题,……等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补充获取正确、完整的管理层声明,在获取规范的管理层声明的前提下出具审计报告;重视报告复核工作,加强对审计准则中关于审计报告格式、要求的理解,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审计报告表述中存在的重大误解,规范出具审计报告。

(五)关于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的问题,……的相关规定,责令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合理得出审计结论,正确把握出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六)关于系统报备的审计意见类型有误的问题,鉴于《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已明确“自2022年6月30日起,……注册会计师协会原系统(功能模块)自2022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省注协业务报备系统中的审计意见类型不能更正,责令今后切实加强业务报备管理,确保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报备的信息真实、完整。

(七)关于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的问题,根据……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在业务承接时考虑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统筹安排、合理委派审计人员,确保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同时,由省注协按照行业自律程序对该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理

(八)责令XX所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本处理决定反映的问题,对2021年以来出具的业务项目报告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执业问题一箩筐,处理结果八“责令”—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审计云也执业多年,类似项目基本都亲自参与过,相同类型的业务报告也复核过无数次,但看到这样的执业结果,仍心存唏嘘。

执业人员从项目洽谈承接的最开始,时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以无处不在的潜在舞弊和可能出现的执业失败为风险导向,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执业准则所规范要求,用职业道德和自身的专业经验来全面控制和实施审计作业流程,似乎是应有的逻辑,和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认知

很多时候,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不是不知道准则要求需要做什么,而是选择性地有意无意地不去做那些该做的。

这样的执业心态,与个人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关,只关乎职业道德的自觉践行。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

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

才会在刹那之间

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张宇,月亮惹的祸

审计质量守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看门人”的社会角色并不是对某一个执业人员的特别称谓,而是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定位。

当个别执业者肆意践踏执业准则,严重背弃职业道德底线,蓄意贬损“看门人”这一称谓时,其他执业注册会计师唯有把目光投向监管者。

你对人的宠,是一种魔咒。

让不自觉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违规执业者心存敬畏,让监管秉承的“零容忍”、“立体式追责”落到实处,因为:

利剑的锋芒,才可以刺穿审计执业质量低下的毒瘤;

监管的光环,才能够冲散审计执业环境恶劣的阴霾。

行业整治可以一轮又一轮,审计执业质量的提升也绝非一日之功,但

每一个追寻星辰大海的CPA,在有限的职业生涯里,容不得这样的:

颠沛流离。

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审计失败的公司案例最近三年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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