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风险理论,感知风险理论模型

风险感知、风险态度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研究

——以河北省唐山市郊区农户为例

感知风险理论,感知风险理论模型

摘要: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是影响其退出意愿的重要因素。基于风险社会理论,以河北省唐山市郊区为例,利用实地农户调研数据,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运用多元有序Logistics回归模型和层次回归模型探讨农户风险感知、风险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样本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普遍薄弱,仅有11.50%的农户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从风险感知来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总体感知度较高,66.37%的样本农户认为宅基地退出存在中高度风险,其中政策兑现风险感知度最高,其次为保障风险和经济风险,人际情感风险感知度最低。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抑制作用,其中保障风险感知影响程度最为显著,其次是心理风险感知,经济风险感知影响程度最弱。从风险态度来看,13.72%的样本农户为风险偏好型,风险态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风险感知对退出意愿的抑制作用。异质性分析表明,风险偏好对中等收入农户和中远郊农户退出意愿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因此,本文提出以满足农户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为核心制定多样化补偿方案,以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为关键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以增加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收入为抓手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宅基地;宅基地退出意愿;宅基地退出风险;风险感知;风险态度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近年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改革目标之一是探索“一户多宅”农户多余宅基地和进城农户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但现实观察表明,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并不高[1],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三块地”改革中效果最不明显[2]。宅基地退出改革之所以难度大、进展慢,在于其关系到农户根本利益调整和安身立命之本,农户退出宅基地将面临农村土地处置、城镇住房购置、未来生活保障等多方面的未知变化[3],在进行宅基地退出决策时必然考虑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相对于其他行为主体,农户决策更多的是遵循满意化原则,即农户在进行风险决策时并不一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而是规避不能满足自身需要的结果[4]。因此,从风险视角研究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对理解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行为、完善宅基地退出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利用河北省唐山市郊区226份农户调查问卷,在对农户宅基地退出风险进行划分的基础上,采用李克特量表法判断样本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的感知程度,采用多元价格序列设计(MPL)法设计风险态度测量表测度和判断样本农户的风险态度;运用多元有序Logistics回归模型分析不同类型风险感知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利用层次回归模型研究农户风险偏好态度是否促进宅基地退出意愿,并检验风险态度在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中是否存在缓解作用。相比于以往研究,本文不仅利用大城市郊区农户数据验证风险感知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也进一步把风险态度纳入宅基地退出这一风险决策之中,以期从风险视角为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一个更为全面的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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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1 风险感知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风险感知源于心理学领域,是指人们对各种客观风险事件的感受和认识,是行为主体的主观态度和直觉判断[8]。前景理论认为,相同数值的损失带来的痛苦远大于收益带来的快乐[17]。在面对收益与风险时,农户最先考虑的往往是风险,其次才是收益,只有当农户感知到的风险处于可承受范围时,才会考虑事件风险下带来的收益。因此,当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风险感知较高并认为其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时,就不愿意退出宅基地。

学界对于风险感知的维度即风险类型有着不同角度的划分,风险感知维度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一个多构面(multifaceted)概念,需要结合具体场景才能有效开展分析。关于宅基地退出的风险感知,张慧利和夏显力[3]划分为居住风险、生产风险和保障风险,邢大伟等[18]划分为政策风险、生活预期风险、就业风险和环境适应风险,朱新华和陆思璇[14]则从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安置保障政策能否兑现、宅基地是否升值、生活成本是否提高、未来工作难易程度、能否适应新生活环境等方面分析退出风险。本文认为,从功能视角出发,宅基地承载着多种功能,与农户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除最基本的居住保障、生活保障和生产经营功能之外,还具有经济财产功能和心理情感功能[19]。此外,退出补偿、安置保障等也都需要政府落实兑现。因此,结合现有研究的分类,本文将农户退出宅基地的风险感知划分为保障风险(居住保障、社会保障)、经济风险(生产经营、就业收入)和心理风险(政策兑现、人际情感)3大维度6类风险。

在保障风险方面,由于房地一体不可分离的特性,宅基地是满足农户居住保障需求的重要载体[20],对于“一户一宅”农户而言,退出宅基地意味着需要在城镇购置住房,而现有的退出补偿标准并不足以弥补农户的搬迁成本和购置成本。同时,宅基地承担着农户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21],由于目前的政策限制,农户即使进入到城镇生活但在福利水平上也很难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社保待遇。因此,农户通常都会把农村的宅基地作为退路来抵御进城失败风险[1]。因此,保障风险感知将会负向影响农户的宅基地退出意愿。

在经济风险方面,由于土地具有不可流动性,兼业农户退出宅基地后将面临农业生产不便、农业收入减少等生产经营风险,甚至进城落户后可能会面临村集体要求退出农地承包权的风险。此外,农户原本可以依托宅基地开展庭院经济[22],退出之后将面临生活成本提高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大多数农户对拥有一份收入较高的非农工作信心不足,退出宅基地面临的最大经济风险之一,就是由未来就业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收入不稳定性风险。因此,经济风险感知对农户退出宅基地具有消极影响。

在心理风险方面,一方面,宅基地退出后政府能否及时发放补偿、落实安置政策,这是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兑现风险认知;另一方面,农村有着一套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血缘维度的亲情伦理,邻里关系交往十分密切,农民可以从中获得幸福感和归属感[23],长久生活在农村的农户退出宅基地后,需要适应城镇新的生活环境,建立新的人际关系,这对农户退出宅基地形成了心理阻碍。因此,心理风险感知对农户退出宅基地同样具有消极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保障风险、经济风险和心理风险感知负向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且风险感知程度越高,农户退出意愿越消极。

1.2 风险态度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风险态度是指人们对待风险的偏好程度。根据风险的特征,风险存在风险约束效应、诱惑效应和平衡效应3种不同的效应[24],不同风险态度的主体,其决策行为受到不同效应的影响。农户对风险的态度通常与农户接受小收益或小损失的经济能力有关[25],受个人经济能力特征影响,农户在面对风险时有着不同的风险态度,从而做出不同的决策。

有研究表明,大部分农户的风险态度为风险规避型[26],受风险约束效应影响,农户对损失的反应更加敏感,倾向于选择收益相对不高但更加稳妥的项目。在进行宅基地退出决策时,风险规避型农户并不确定退出后的生活水平、财产收入等能否提高,因此对宅基地退出持消极态度。反之,当农户风险态度为风险偏好型时,受诱惑效应影响,农户对收益的反应更加敏感,对不确定性情形带来的改变接受度更高,即使感知到风险也不一定选择规避风险的保守决策[27]。因此,在宅基地退出决策中,风险偏好型农户在即使感知到存在不确定风险的情况下,也可能倾向于有偿退出宅基地。

另外,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具有复杂性特征,这是由人的心理引发对外界风险的认识形成的[28]。农户的认知受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如收入、年龄、宅基地区位等均对农户宅基地退出风险感知水平产生影响,持有不同风险态度的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的感知也会存在个体差异,并影响到宅基地退出意愿。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农户的风险偏好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促进作用,并在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负向影响中发挥缓解作用,而农户异质性特征在风险感知、风险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中也存在差异。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农户风险感知、风险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如图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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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农户风险感知、风险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机制

2、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21年7—8月河北省唐山市郊区实地调研。该调研采用了两阶段抽样方法:第一阶段,在考虑区域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典型抽样方法,在距市中心8 km以内(近郊)、8~15 km(中郊)、15 km以外(远郊)各选取2个乡镇,确定了路南区稻地镇和女织寨乡、开平区越河镇和开平镇、丰南区黄各庄镇和胥各庄镇等6个乡镇作为调研区域;第二阶段,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每个乡镇随机选取1~2个自然村,随机选择农户,通过面对面访谈方式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受访者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宅基地特征、对宅基地退出的风险感知和受访者风险态度等方面,共发放调查问卷247份,经筛选得到有效问卷226份,有效率为91.50%。

2.2 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根据研究目标,被解释变量确定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2)关键解释变量。关键解释变量为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宅基地特征等。

2.3 模型设定

1)Logistics模型。农户是否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属于离散选择变量,因此选用多元有序Logistics回归模型。

2)层次回归模型。为研究风险偏好态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是否具有促进作用,以及检验风险态度在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中是否具有缓解作用,借鉴尚燕等[31]的研究,采用层次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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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与分析

3.1风险感知、风险态度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67.26%的样本农户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余拥有2处及以上宅基地。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比较薄弱,仅有11.50%的农户明确表示非常愿意或比较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55.31%表示完全不愿意或比较不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其余33.19%退出意愿不确定。“一户多宅”农户中有意愿退出的比例为13.51%,而“一宅一户”农户这一比例为10.53%,表明样本农户无论是否拥有多处宅基地其退出意愿都不高。

样本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总体感知程度较高,分别有39.82%和26.55%的农户认为存在高度风险和中度风险,中高度风险感知农户合计占66.37%;有21.68%和7.08%的农户认为存在轻度风险和微小风险,仅有4.87%的农户认为毫无风险,低度风险感知农户合计占33.63%。中高度风险感知农户中有60.67%不愿退出宅基地,比低度风险感知农户高出15.93个百分点。可见,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的感知程度较高是其不愿退出宅基地的重要原因。

关于风险态度,样本农户中74.34%为风险规避型,11.95%为风险中立型,13.72%为风险偏好型,可见,虽然城市郊区农户风险承担能力相对更高一些,但大部分也是风险规避。调查显示,风险偏好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更高:在中高风险感知且规避风险型农户中仅有4.39%愿意退出宅基地;而中高风险感知且偏好风险型农户中则有18.18%愿意退出宅基地。因此,可以合理推测,农户风险偏好态度在风险感知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抑制中能够起到缓解作用。

3.2 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分析

回归结果显示,农户对居住保障、社会保障、生产经营、就业收入、政策兑现和人际情感等方面的风险感知系数均为负数,即风险感知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消极负向影响。这验证了前文关于风险感知对退出意愿影响的假设。其中,影响程度最强的是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风险感知,其次是政策兑现和人际情感风险感知,最弱的是生产经营和就业收入风险感知。

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风险感知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影响程度最强,表明二者是农户不愿退出宅基地的最主要原因。为农户提供安身之所是宅基地最基本的功能,这一初始功能随着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和外部环境发展变化又衍生出一系列新功能[35],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应对各种风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喻文莉[36]指出,在现行宅基地管理制度下,政府通过保证农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来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替代了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宅基地和农地一起共同承担了农户几乎全部的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功能,虽然近年来中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已经起步,但本文研究显示,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仍然是农户当下最为看重的宅基地功能。

生产经营和就业收入风险感知分别在5%和10%水平上显著,但二者影响程度最弱。这一结果表明,在宅基地退出时,由经济风险带来的未知性损失要低于保障风险带来的损失,同时农户对经济风险的承受能力也高于对保障风险的承受能力。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当代农户尤其是大城市郊区农户职业分化普遍,农业收入并非农户唯一的收入来源,因此农户退出宅基地后家庭收入水平可能不会有较大幅度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宅基地退出的基本原则是有偿退出,因此退出宅基地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政策兑现风险感知在5%水平上显著,人际情感风险感知在1%水平上显著。政策兑现风险感知主要表现在对政府补偿是否能及时足额兑现的担忧上,不论是经济补偿还是住房补偿,从本质上说依然是对未来生计保障的担忧,因而影响程度要重于经济风险感知。人际情感风险体现出人的社会属性,尤其是长久生活在农村的纯农户,人际关系和亲缘关系都在农村,因而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对在大城市生活抱有一定的担忧和抵触。

控制变量在各回归模型中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基本相同,结果较为稳健。

为进一步分析风险感知维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将6类风险感知变量两两取均值形成3个风险感知维度变量,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对3个维度风险感知变量进行单个回归分析的估计结果均为显著;将3个维度风险感知变量纳入一个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时,保障风险感知和心理风险感知的结果仍然显著且系数为负,但经济风险感知变量结果不再显著。这一结果进一步表明,在3个维度风险感知中,对宅基地退出意愿起关键性作用的是保障风险和心理风险感知。自古以来,宅基地及坐落其上的房屋就是农户生存生活的根本保障,也是传统乡土社会农民的心理情感归属,因此生计保障和情感依赖是宅基地最重要的功能。在保障和心理风险感知的作用下,经济风险感知变得次要。

3.3 风险态度的调节作用

为分析风险偏好态度是否在风险感知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中具有缓解作用,利用层次回归模型将风险感知、风险态度的交互项纳入模型。同时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影响,在进行交互项乘积时将风险感知、风险态度变量去中心化处理后再相乘。首先对样本总体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风险感知能够显著抑制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风险态度变量在5%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农户的风险偏好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积极作用,风险偏好型农户相对于风险规避型农户而言更愿意退出宅基地;加入交互项的结果可知,风险感知与风险态度交互项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

由于占样本总量33.19%的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为不确定,这类农户在访谈中普遍表示其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主要取决于退出补偿,接下来分析明确表达意愿的农户的风险感知、风险态度对其退出意愿的影响。将宅基地退出意愿分为愿意退出和不愿意退出两种,设定1=愿意,0=不愿意,进行回归分析。意愿明确样本回归结果显示,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变量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相对于总体样本回归两个变量的系数增大,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对有明确意愿的农户作用更加显著;加入交互项的结果中,交互项系数变为显著,模型整体解释能力有一定提高,对于退出意愿明确的农户而言,风险偏好态度在风险感知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中具有一定缓解作用。

上述结果表明,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二者都影响到农户的宅基地退出决策,其中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抑制作用,风险偏好态度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总体而言,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起主要作用的是农户的风险感知水平尤其是保障风险感知,在宅基地退出以“自愿有偿”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农户退出宅基地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农户对宅基地居住生活功能的依赖和对自身抗风险能力的不自信,可能是风险偏好态度无法完全缓解风险感知抑制作用的原因。

3.4 异质性分析

考虑农户风险态度的差异性,将农户分为风险规避型和非风险规避型(包含中立和偏好)两类进行研究。回归结果显示,对于风险规避型农户,保障风险感知显著抑制退出意愿,但经济风险和心理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这进一步说明保障风险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主要因素。对于非风险规避型农户,心理风险感知负向影响退出意愿,但经济风险感知正向促进宅基地退出意愿。这表明,风险偏好者虽然担心政策兑现存在的风险,但宅基地退出带来的安置保障和经济补偿机会仍然提高了退出意愿。

根据收入水平,将农户收入分为中等以下、中等、中等以上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风险态度对中等收入农户群体影响最大,风险偏好显著促进其退出意愿。风险敏感理论认为,当现实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时,行为主体会偏好高风险带来的机遇与收益,因此,中等收入农户更容易受到风险偏好的影响退出宅基地。在3类风险感知维度中,保障风险感知对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户退出意愿均有显著负向影响,且收入水平越高影响程度越大,表明高收入农户更看重进城后的社会保障福利;心理风险感知对低收入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抑制作用,这类农户在农村更容易获得归属感和满足感,而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异会使其产生心理落差,也更为担心难以适应城镇生活环境和邻里关系。

对不同宅基地区位农户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保障风险感知显著抑制近郊农户的退出意愿,而风险偏好态度只对中远郊农户退出意愿起到促进作用。上述结果表明,较好的地理位置能给农户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多的获益机会,一方面农户对现有生活环境持较为满意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可通过房屋出租获得较高经济收益,因此近郊农户对宅基地价值有着更高期望,即使偏好风险也不愿意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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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论与政策启示

4.1 结论

研究表明,唐山市郊区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意愿普遍薄弱。农户对宅基地退出风险的总体感知程度较高,但不同类型风险的感知程度具有明显差异性,农户最为担心的是政策兑现、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风险。各类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均有显著负向影响,影响程度强弱依次为“保障风险>心理风险>经济风险”。风险态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一定调节作用,风险偏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风险感知对退出意愿的负向影响。异质性分析表明,风险偏好对中等收入和中远郊农户退出意愿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而经济风险感知是促进风险偏好型农户退出意愿的主要根源,即这部分农户愿意为获得较高经济补偿而退出宅基地。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当前宅基地财产功能不断显化的背景下,宅基地的保障功能仍处于不可动摇的地位,保障风险感知对农户退出意愿的抑制作用最为显著。一些学者认为宅基地退出为农民增加了一条实现土地财产权的途径,但正是因为有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作为退路,农户才敢进城。宅基地不同于其他财产性资产,虽然有部分风险偏好型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以获得经济补偿,但多数农户在面临关乎未来生计的重要决策时,不会贸然做出退出宅基地的决策。因此,宅基地保障功能当前仍在根本上决定着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内,宅基地仍然是农户的基本保障,因此急于推进宅基地退出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重点关注了风险感知和风险态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但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多而复杂,且本文仅以唐山市为例针对大城市郊区农户开展了研究,虽然对针对性的制定宅基地退出政策有一定启发意义,但未来仍有更多的研究空间。后续可以开展更为广泛的区域调查和更加深入的研究,分析风险态度和风险感知二者在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中的作用机理。

4.2 政策启示

1)推进宅基地退出需要以满足农户居住保障和社会保障为核心制定多样化退出补偿方案,满足农户保障需求。宅基地退出政策要因地因人制宜,在补偿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为农户提供多种补偿选择方案,退出补偿首要保证的仍然是“居者有其屋”,给予农户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和社会保障。对于无能力购置新房的农户可提供住房保障,对于城镇已购房农户可提供资金或其他等价补偿。

2)推进宅基地退出需要以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为关键建立退出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农户各类权益不受损害。制定宅基地退出政策要规范和完善退出程序,实现退出补偿政策公开化,明确政策实施各阶段责任,保障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也要加强宅基地退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评估宅基地退出风险,弱化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风险感知水平。

3)推进宅基地退出需要以增加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收入为抓手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增强农户面对风险的信心。足够的经济支撑是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改变农户对风险的规避态度、代替宅基地保障功能的重要基础,因此,提高非农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对农户退出宅基地具有促进作用,要为农户提供更多的技能培训,增加农户从事非农就业、提升非农收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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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于:农业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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